虞住金(2009)16号 关于2009年度上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督促各单位依法建立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将2009年度上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审时间 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 二、验审范围 上虞市全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办理年度验审。 三、验审内容和重点 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企业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和其他单位按计划分批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四、验审程序 ⑴自查整改: 网上验审: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登录上虞市住房公积金网(网址: www.sygjj.cn ),进入网上业务系统,到“查询对帐”栏中点击“年检”,如实填写《2009年度网上年检确认表》,修改准确后提交,经公积金中心网上审核后,完成验审。 窗口验审: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应如实填写《2009年度上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7月31日前报送公积金中心窗口,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完成验审。 少缴或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当自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或缴存登记。 ⑵抽查:根据自查整改情况,组织抽查,对未组织自查整改的单位,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或处罚。 附件:《2009年度上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表》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