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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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推进职工住房保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绍住金[2008]28号《关于促进绍兴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和虞政发[2008]5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具体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的,双职工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单职工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经人事部门确认的引进人才购房,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可上浮20%。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15年提高到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在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再延长5年。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四、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并还清贷款的,可按相应额度申请购买第二套的公积金贷款,取消第二次购房间隔五年的规定,但贷款次数不能超过二次。
    五、对2008年12月1日前已审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再作变更。
    以上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至2009年12月31日。如上级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作者:122.236.147.* 2008/12/24 22:42:46 好评(0)中评(1) 差评(0) 回复此帖 直达末页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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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真的吗?有睡这样已经贷过了?

 


作者:220.187.161.* 2009/7/1 21:41:20 中评 引用 回复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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