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国际时代广场单身公寓和时代家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虞发改价(2009)13号
上虞时代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国际时代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价服[2005]80号),对照上虞市发展计划局、建设局《关于印发〈上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虞计物[2005]62号)规定,通过对国际时代广场单身公寓、时代家园两个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考评和成本测算,现将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国际时代广场单身公寓收费标准: 中准价:0.80元/平方米.月,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20%。 二、时代家园收费标准: 中准价:0.70元/平方米.月,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20%。 三、物业服务费计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四、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住户的监督。 五、以上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