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滨江豪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虞发改价(2009)25号
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滨江豪园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价服[2005]80号),对照上虞市发展计划局、建设局《关于印发〈上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虞计物[2005]62号)规定,通过对滨江豪园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考评,现将滨江豪园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物业服务收费中准价:1.00元/平方米.月,以上中准价最高浮动幅度不超过20%; 2、物业服务费计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二、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住户的监督。 三、以上批复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