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宽“二手房”贷款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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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住金(200917

 

关于放宽“二手房”贷款条件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切实解决职工住房难问题,现就我市放宽“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通知如下:

一、职工首次购买的自住房为“二手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不突破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前提下,不受购房面积限制,且最高贷款比例可相应由原来的50%放宽到70%。

二、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凡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相冲突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虞分中心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作者:上虞房产网 2009/6/28 20:20:20 好评(1)中评(0) 差评(0) 回复此帖 直达末页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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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放宽“二手房”贷款条件的通知

刚好没钱想着买房呢?


作者:220.187.132.* 2009/6/30 23:33:08 好评 引用 回复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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